贵州检出2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食品伙伴网讯 11月18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第46期通报,检出25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涉及兽药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其他污染等问题。

 

  5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兽药留问题

 

  5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水城县郑勇肉铺销售的、来自镇宁自治县丁旗镇张老七生猪屠宰场的后腿肉(猪胴体),其中呋喃西林代谢物残留量、磺胺类(总量)残留量、氟苯尼考残留量、多西环素残留量、地塞米松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垚妹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购进的生姜,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天柱县心维酒楼购进的生姜,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晴隆县光祖土鸡店销售的鸡肉,其中金刚烷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贞丰县兴客隆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腿肉散装(牛肉),其中多西环素残留量、地塞米松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是一种四环素类药物,一般用于治疗衣原体、支原体感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多西环素(强力霉素)在猪、牛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猪肉、牛肉中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产品残留量超标。食用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

 

  呋喃西林是人工合成的具有5-硝基呋喃基本结构的广谱抗菌药物,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药物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常利用其代谢物来反映药物的残留状况。长期食用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的食品,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并有一定致癌风险。《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通告 第250号)中规定,呋喃西林为禁用兽药(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猪肉中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的原因,主要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磺胺类药物是一类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人工合成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广泛用于防治鸡球虫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磺胺类药物在所有食品动物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猪肉中磺胺类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未严格遵守停药期规定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摄入磺胺类药物残留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引起皮疹、药热等过敏反应。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猪的肌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300μg/kg。猪肉中氟苯尼考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为治疗牲畜疾病,在饲料中违规添加导致。长期摄入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呕吐、腹泻等症状,甚至还可能引起肝损伤。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高效、广谱、用量少、毒性低、药效持效期长、与常规农药无交互抗性等优点,有卓越的内吸和渗透作用,是替代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又一品种。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农户为控制虫害而违规加大用药量所致。

 

  6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涉及5批次食用农产品和1批次蔬菜制品,分别为贵州亨达公路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云岩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贵州慷骅锦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慷骅羊肚菌,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智慧E家市场(经营者:彭春)销售的韭菜,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咏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盘州市翰林街道刘桂花蔬菜摊销售的生姜,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顺市平坝区利客隆超市销售的红小米辣,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顺市西秀区亨少大酒店购进的辣椒,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若长期或过多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05mg/kg,在块根和块茎蔬菜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1mg/kg,在食用菌制品(姬松茸制品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辣椒、韭菜、姜、干制食用菌中镉(以Cd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主要是其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

 

  1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1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涉及餐饮食品和饮料,分别为贵州粤典德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使用的饭碗,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贵州省昂之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昂之泉天然山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一牛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公筷,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量、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习水龙洞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龙洞山泉包装饮用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亚硝酸盐(以NO2-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遵义市刘家山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黔亿源饮用天然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亚硝酸盐(以NO2-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一牛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汤勺,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残留量、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石阡谷米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极运山泉饮用天然泉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贵阳雪龙泉水厂生产的雪龙泉包装饮用水,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贵州露知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露知源包装饮用水,抖客网,其中铜绿假单胞菌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粤典德餐饮文化有限公司使用的勺子,其中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兴义市正点食品木贾店销售的、标称贵州雨润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苹果味风味饮料,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原标题:【贵州检出2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等问题
内容摘要:食品伙伴网讯 11月18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1年第46期通报,检出25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污染、其他污染等问题。 5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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